护照定制
护照办理与制作全流程指南
一、受理机构与办理范围
在境内,普通护照由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审批、签发;在境外,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及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受理。自2019-04-01起实行全国通办,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窗口办理,手续与户籍地一致。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向户籍地或登记备案地申请;现役军人按管理权限履行报批后到所属部队驻地出入境窗口办理。
二、申请条件与材料清单
申请类别与条件
首次申领:中国公民因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商务等非公务事由出国,凭居民身份证即可申请。
换发:出现签证页将尽、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虽≥6个月但不符合前往国要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变更、相貌变化较大、伤愈可采指纹等情形。
补发:损毁、遗失、被盗的护照。
加注:曾用名、繁体字/外文/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拼音等需规范标注。
主要材料(按情形备齐原件)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1张;《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未满16周岁:提交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需委托书及陪同人身份证明。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交单位同意意见;现役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明及军队主管部门同意意见。
换发: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补发:提交情况说明(损毁的附损毁护照);加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效护照。
三、办理流程与时限
办理流程
申请与受理:到窗口提交材料,面见询问、核验身份、采集人像与指纹;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审批:市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并作出批准/不予批准决定。
制证与发证:省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集中制证,按申请人选择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办理时限
户籍地:7个工作日内签发并制作;跨省异地:20日;偏远/交通不便或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紧急情形可申办加急:如奔丧、探望危重、签证将届满、紧急会议谈判签约、留学报到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经审核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费用、有效期与取证
收费标准
护照工本费:120元/本;护照加注:20元/项次。
有效期
未满16周岁:5年;16周岁及以上:10年。
取证方式
按自愿选择现场领取或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以受理机关提供为准)。
五、电子护照、加注与遗失处理
电子普通护照
办理条件与时限与以往相同,现场采集指纹与签名并写入芯片;16周岁及以上须采集指纹,未满16周岁在监护人同意下可采集;指纹缺失/损坏可不采,不影响申办与边检核验;芯片信息加密存储,仅限签发与边检机关在管理中读取使用;护照应避免弯折、打孔及极端温湿度环境。
加注办理
适用于曾用名、繁体/外文/多音字等情形;提交申请表、证明材料、有效护照、身份证等,按窗口指引办理。
遗失与损毁
在国内: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发;在国外:向驻外使领馆或外交部委托机构求助,必要时先办旅行证以便回国;旧护照如被宣布作废,原签证是否仍有效、能否与新护照搭配使用,以签证签发国/机构规则为准。
注意:各地细则、材料形式及办理口径可能动态调整,请以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最新公告与窗口告知为准。
